第2534章 抵达塞汶顿
作者:姑苏献芹人   奥术之主最新章节     
    ————明天不上班,连夜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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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多估计这第一次会议应该不会有多少领主提出动议,主要还是大奥术师们的舞台,而这提前发过来的大纲,应该是巴迪加尔自行拟定的议题。

    这也是议长的权力之一——随时召集会议。

    而大奥术师虽然可以随意发起动议,但召集会议的规则和之前奥法联合会时期就不一样了,不能随时召集会议了,而是每月一议,错过当月就只能等下个月。

    此外会议也会分全体会议还是议员会议两种形式,议员会议每月都会至少进行一次,而全体会议则是半年一次。

    在议员会议上没有达成一致的问题就需要放到全体会议上让领主们去投票,并且结果的优先级高于议员会议。

    当然,像现在这第一次会议当然是所有都会参加的全体会议。

    夏多大致翻了下巴迪加尔提出的议事大纲,里面提到这次开会的议题——当然是巴迪加尔暂时拟定的,其他人想加的话在开会前提交就是了——

    第一个就是关于领主权利的界定,新盟约中对领主权利有“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表述,但实际是不可能真这么来的,或者说所有人都知道权利也是有边界的。

    而且塞汶顿盟约是一个原则性的文件,不可能事无巨细地做出任何规定,需要考虑时间的影响,很多时候都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比如说,过去耐色瑞尔禁止任何人大规模制造不死生物,这也可以算作权利的一种,但显然不能赋予任何人。

    再比如,关于奴隶,过去耐色瑞尔是可以使用侏儒奴隶的,但后来七塔以塞汶顿议会的名义解放了侏儒,并且禁止使用侏儒奴隶。

    但其他奴隶却并未禁止,这种情况下,使用兽人乃至人类、精灵奴隶在法理上其实是完全可以的。

    可这样也保不准未来需要做出限制,如果将这部分内容写在塞汶顿盟约中的话,难不成隔几年就要重修盟约吗?

    这可是原则性的法律文件,类似于宪法,怎么可能这么不严谨,随随便便就做出修改呢!

    所以就需要在塞汶顿盟约之下,形成一些次级的法律文件,对塞汶顿盟约没有涉及到或者没有深入的问题进行详细解释。

    特别是眼下,新秩序刚刚建立,更需要对过往的禁忌、禁止以及其他一些需要进行限制的行为,在新秩序下进行确认。

    巴迪加尔将确定领主权利边界作为第一个议题并不难理解,即便巴迪加尔不将这个议题放到第一位,夏多自己也会提。

    有了第一个对领主权利界定的议题,那么第二个议题就可以很顺理成章地讨论如何授权议会下级的行政机构了。

    同时还要对耐色瑞尔现状进行研究,尝试主动发现问题,提交给议长,然后放到议会讨论。

    并不是所有议员或者领主都有兴趣或者能力发起动议,如果全凭个人感觉或者好恶来随意操作的话,那就太浪费这样的意识制度了。

    最后一个则是接受民间建议,毕竟不是所有施法者都是领主,但他们的话语权同样需要尊重。

    乃至于数量更多的普通人中也未必没有有识之士,因而也需要这样一个接受来自这些人声音的渠道。

    当然,这只是这个议会下级机构作为议会没开时的常设机构职能,还有真正的行政职能,也即管理这个国家的职能。

    尽管这个管理权十分狭窄,但总归还是有的,而这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权力就是对开拓者身份申请的审核以及开拓者晋升领主的审核。

    对于巴迪加尔列出的针对授权议会下级机构的建议,夏多大体上还是比较认同的,但也有一些内容是他想到,而巴迪加尔没有提到的。

    就比如说外交问题,包括外交原则以及具体机构、人选,等等,这里面很多问题都值得放到台面上来公开讨论一下呢!

    对于夏多来说,他比较在意的领地独立的外交权利到底能达到什么程度,还有耐色瑞尔在北地联盟有不少常驻人员,目前那些人几乎全是七塔的人。

    过去这么搞没问题,但以后还这么做的话肯定不利于内部的团结,那么这部分外派人员如何安排,无论是否七塔占优,至少需要先讨论一下,确定出一个原则来。

    实际上,巴迪加尔暂时拟定的这两个大议题,以及夏多需要补充的外交问题,乃至其他人可能会补充的那些问题,通通都属于新秩序下的新体制对过去旧体制的一切权力、义务的继承以及重新界定。

    虽然暂时才分出了两个大议题,但夏多估计光是这两个议题就够新议会讨论许久了,估计一个月的会议期内都讨论不完。

    当然,万事开头难,只要前面起好了头,后面就顺畅多了。

    至于剩下的议题,大都是一些更具体的问题,如关于东方的伊玛斯卡、以及南方的卡林珊与耐色瑞尔建交的问题。

    还有关于甜水三位面内部人员的安置问题,以及这三个走向明面的宜居位面本身的防护问题。

    当然,还有夏多一直关注的可持续发展倡议的问题,基于之前的协商,这个动议由七塔提出,对不可再生资源进行限制性开采、利用,不仅仅是可以用作浮空城基座的山峰。

    还有包括秘银、精金乃至黄金、白银在内的贵金属的开采利用,甚至在这个问题上,七塔还想趁机扩大权力,在议会下属的常设机构中增加一个资源评议机构,专门用来规划调控耐色瑞尔境内的资源开采乃至流动。

    一般来说,议会下属的常设机构,虽然会受到议会监督,但在新盟约磋商过程中,大家其实是默认这是属于七塔的势力范围,其他人可以参与进去、也可以在外面监督,但主导权应该是放在七塔手上的。

    用新盟约中的话来说,议会下属的常设机构对议会负责,但却是由议长进行直接领导,无论新增都多少常设机构,议员可以反对,可一旦在议会上通过的话,就无法对那些机构进行直接干预了。

    当然,相应地,七塔也不应将议会下属常设机构当成自家的保留地,拒绝七塔之外的人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