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
作者:那就微笑吧   道教神话:我乃世间最后一位真仙最新章节     
    沉默在大堂蔓延。

    金鸿虎视眈眈地看着。

    那种压抑到极点的气氛,一般人兴许还真承受不住。

    然而陈云却一点都没有压力,不断琢磨演技方面的事情。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金鸿似乎了耐心,他有些不耐烦开口道:“你想好没有?”

    陈云看看拖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深吸了一口气道:“毋宁死,陈某亦不不入赘金府为婿!”

    “好!好好好!”金鸿气极反笑,站起身怒发冲冠道:“既然你自寻死路,那我便送你上路!”

    说着,他怒气冲冲朝外大喊道:“来人!”

    话音刚落,门外闯进来三名虎背猿腰的家丁。

    金鸿也不和家丁多废话,直接伸手指着陈云,“将这小贼绑了!”

    三名家丁上前便按住陈云,直接来了五花大绑。

    陈云这回连挣扎都没挣扎,任由家丁们绑好。

    金鸿厉声道:“我最后问一遍,你当真不怕死?”

    “死,我当然怕。”陈云望向金鸿,毅然道:“金相国言我毁巧姑娘之清白,唯有以死才能谢罪,云虽非大德之人,亦知女子清白如完璧,今日我陈云若身死能换回巧姑娘清白,我愿被相国殛于堂!”

    眼看陈云被绑住,金鸿反倒显得不着急了。

    他踮着步子来到陈云身前,眯起眼皮子望过去,“你宁可身死亦不愿入赘,是因为实在忍受不了入赘之耻吗?”

    赘婿简单来说就是“嫁”到女方家的男子,不仅要定居于妻子家,以妻子父母为亲父母,儿女要随妻姓,后代还必须承嗣母方宗祧。

    而在古代,赘婿不仅是耻辱的身份象征。

    甚至还是“奴婢”“罪犯”的象征,饱受欺凌与歧视。

    例如《后汉书.严助传》记载:“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不能赎,遂为奴婢。”

    所谓赘子,就是赘婿的意思。

    如果家人三年没有来赎,就成了真正的奴婢。

    由于赘婿一般出身贫贱,因此大户人家不会将嫡女嫁给他们,往往都配之以庶女,甚至直接以女奴相配。

    因此可以说,赘婿所扮演的角色完全是生育工具,根本不会作为姑爷而被妻子一家尊重。

    先秦文学《诗经·葛藟》曾提到过赘婿的卑微地位:“终远兄弟,谓他人父,亦莫我顾……谓他人母,亦莫我有……谓他人昆,亦莫我闻。”

    故而,入赘为耻。

    “非也。”陈云摇头,“金相国愿把家中唯一千金许配,在下并不觉得入赘金府为耻辱。”

    金鸿惊奇道:“那你为何不愿意入赘我金家?我金家有万贯家财,以后还能助你平步青云,我实在想不到你拒绝入赘我金府的道理,若是寻常人,恐打破头颅争先恐后想要入赘呢。”

    陈云并没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反问道:“金相国,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见多识广,能替我琢磨琢磨吗?”

    金鸿点头道:“什么问题?你道来。”

    陈云认真异常看向对方,“你说人死后会去哪?”

    金鸿一怔,笑道:“人死如灯灭,我如何知去哪?”

    他为钟离权所化,怎么可能不知道人死后去哪?

    只是这些话不能说出来,否则会被看出端倪。

    嗯,钟离权到现在都认为他演技很好,一点破绽都没有露出来。

    虽然钟离权自信演技没问题,但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就好像陈云的态度有点太自若了。

    陈云点头赞同,“是啊,人死如灯灭,那要万贯家财有何用?难道生能带来,死能带去?”

    闻言,金鸿眼中闪过莫名光彩。

    门口扮演家丁的王老志、蔡如金与王仔昔亦是如此。

    陈云继续说下去,“饶你生前贵为帝王,死后亦不过一捧坟,所以,我想问金相国,钱有何用?权有何用?”

    “人死后,权财自然无用。”金鸿赞同了一句,随即便反驳了起来,“然,人生短短数十年,若是无权,要为蝼蚁,如若无财,饱受苦难,莫非伱就不想此生过得锦衣玉食、挥斥方遒?难道你不想建功立业名垂竹帛受后世敬仰?人虽死,精神可长存。”

    陈云轻轻摇了摇头,“建功立业乃为一国也,我心志向,普天之下,万物苍生,一切自然,故而陈云,一心向道,但求长生,雨润世间。”

    此言一出,震惊满堂!

    万物苍生,一切自然?

    这番言论就如同老子所言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般,令人振聋发聩!

    何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化育万物;自然气候,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大道”运行;大“道”则依据自然之性,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

    寻常人建功立业,乃至帝王治国,不过教化一国臣民。

    而陈云这番话却表示出他之理想,乃提挈天地,把握阴阳,让世间一切自然发展。

    此乃道家心怀大爱啊!

    道家倡导“大爱不爱”,也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是无所谓仁慈的,它没有仁爱,对待万事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凭万物自生自灭。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

    金鸿看向陈云的眼神彻底变了。

    他终于知道眼前端坐着的少年郎,到底心怀何等向道志向。

    门口扮演家丁的王老志、蔡如金与王仔昔,俱是不敢置信望着陈云。

    不止是他们,躲避在门口“看戏”的何仙姑与郑文叔亦是如此。

    众人全都被陈云这番话弄得讶然不已。

    此等志向,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够说得出来!

    只是这种对道的领悟,不像是一个少年郎能有。

    化作金鸿的钟离权甚至有些怀疑,这些话是不是有人提前教导好。

    他目光第一时间朝屋外候着的何仙姑、郑文叔望去,又扫了扫门口的王老志脸颊。

    如果有人提前教陈云,那也只可能是这三人。

    因为蔡如金与王仔昔虽然修为不弱,但对道感悟却达不到这个层次。

    谁知当钟离权望去之后,这三人目光之中都流露出意外、诧异之色。

    很显然,何仙姑、郑文叔与王老志听到陈云如此恢弘志向也很讶然。

    那么,这番言论,基本可以宣告无人教导了。

    只是钟离权还是多疑。

    认为一十六七岁少年郎不可能悟出此等道理。

    他决定来一个狠的,看看真实情况到底如何。

    想到这,金鸿突然露出冷笑,“你之意思,无论如何都不会娶小女?”

    陈云道:“是。”

    闻言,金鸿须发皆张道:“你这小贼擅闯小女闺房,玷污其清白,又不肯负责任,当真认为我金家好欺?好!今日我就将你殛于堂中,以你殷殷紫血,洗刷小女清白之耻辱!”

    言罢,他从腰间抽出腰刀,直指陈云的颈项,“小贼,我再问你一遍,小女你娶是不娶?”

    陈云毅然决然道:“若不能一心向道证得长生,陈某愿殉身不恤!”

    “那你就去死吧!”

    金鸿猛然将刀尖狠狠刺向了陈云的心窝!

    到这里,陈云依旧认为对方是在演戏,没有丝毫的担心。

    他觉得,对方不会真的杀死自己。

    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事情是,金鸿竟然没任何留手!

    噗嗤!

    刀尖击穿皮肉,一下子刺进肋骨内部。

    一股剧烈的疼痛从心脏位置传来,陈云不敢置信地低头望着被腰刀刺穿正血流不止的胸膛,脸色刷地一下子白了。

    难……难道我猜错了?

    对方并非传道观高人所化?

    他真的无法相信,对方会将刀刺入自己心脏。

    此刻的金鸿面目狰狞,衣袖更是被陈云胸膛喷涌出的鲜血染得殷红。

    他几乎癫狂地再问道:“小贼,你后悔否?”

    感受到生命力在流逝。

    陈云疼痛的浑身抽搐,意识也变得有些模糊。

    今日的抉择,后悔吗?

    说实话,陈云比任何人都怕死。

    而且察觉到先前所有猜测都是错误的。

    照理说,自己应该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可不知道为什么,当真的站在生死大恐怖之间,陈云心一下子平静了。

    人生短短数十年。

    若是不能得道成仙证得永恒,早死晚死都是死。

    如果入赘金府苟且偷生,断了得道成仙机缘,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欧美著名女诗人艾米莉.狄金森在《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里写道:我本可以忍受黑暗,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是啊。

    如果我不曾知道这世上有成仙得道,也许我可以甘愿平凡一生。

    但是……

    我见过光明!

    意识愈发模糊的陈云,猛然抬起头凄然一笑,口齿不清地念着《三国演义》第七十六回关云长死前所言,道:“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陨,我志不可改!”

    说完,陈云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任何意识。

    只是这样的情形并未持续太久。

    下一刻,他的耳边响起一阵大笑声。

    “哈哈!”

    “好!好一個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好一个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好一个身虽陨,我志不可改!”

    “陈师弟还不速速醒来?”

    伴随着大笑声,陈云只觉眼前一阵流光溢彩。

    紧接着,他便看到自己安然无恙站在晴天之下,雕梁画栋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片荒郊。

    嗯?

    我不是死了吗?

    陈云一阵疑惑,定睛一看,眼前赫然站立着何仙姑、郑文叔、王老志、蔡如金与王仔昔;以及一位头梳髽髻,髯长过腹,手执扇子,袒胸露乳,一副豪爽大气模样的中年男子。

    看其形象,此人正是钟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