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被捅一刀
作者:老实人12   降神最新章节     
    锦氏真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她的才能注定她会高高在上一飞冲天。
    唯一遗憾的是——她是一个女人。
    而且——实力不强。
    抛除实力不足这一点,在待人接物,行为处事,那都是无可挑剔的。
    若非如此,她也不可能继续巴结上孙春绮。
    不懂的人不知道。
    修仙者一向高高在上自高自大。
    根本不把普通人放在眼里。
    普通凡人女子,长得再漂亮,放在修仙者眼里都屁都不是。
    嫌脏。
    毕竟修仙者筑基可辟谷,体质上来说的确是比普通凡人干净多了。
    可见锦氏巴结孙春绮有多不容易。
    为此——献出身子又算得了什么?!
    她侧着身子,手缓缓,缓缓,轻轻,抬起。
    纤细的柔荑,慢慢,拉开了胸襟上的绳扣。
    红色的嫁衣从她身上顺滑而下。
    里面是青色素雅的青丝绸外衫。
    她又伸手,解下青丝外衫,露出了里面月白的里衫亵衣。
    到这儿,她终是停了手。
    接下来的,她就不好再自己脱了。
    不庄重。
    她要维持她最后的尊严。
    刘一夫终于忍不住,焚情香的影响,锦氏的脱衣自荐,让他再也无法克制自己,他终是低吼一声的扑上去。这一刻,理性从他的脑中消失。是的,他是可以抵御一个风尘女子的引诱,也能拒绝倾国倾城的女鬼,但他实是无法拒绝一个良家妇女的解衣自荐。
    因为他更知道一点。
    锦氏已经做了她尽可能做的一切。
    她的自尊让她是无法自己把那件亵衣给脱下来的。
    在这件事上,若全指望锦氏主动,那他未免太没有担当了。
    有时他需要用他的主动,来化解锦氏的尴尬。
    这是他能做的。
    也是他必须做的。
    一日无话。
    温柔如水。
    刘一夫从未有这样的感觉。
    他已非初哥。
    也被家中那些女子教了十八般武艺。
    但这一天,仍然让他犹在梦中。
    他想。
    倘若他父母在时,给他安排的女子是这样的,是锦氏这种女子,他还会抗拒婚姻至今未婚吗?说不定他孩子都可以打酱油了。
    不得不说,锦氏真的是极好的女子。
    刘一夫通过对她的接触,更多了一些了解。
    锦氏的武功不是太好。
    但她暗中也是练过一些功夫的。
    从她皮肤肌理可以感觉到。
    她有足够的运动,绝非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居家妇人,待宅子里闷久了,年轻还好,一上年岁这皮肤肌肉都要松弛了。
    而锦氏的皮肉,虽能看到肌理延展,皮质渐糙,可皮肤仍然紧致有弹性,肌肉也结实坚韧,肌肉紧密有力。
    可知她对身材维持的努力。
    若非如此。
    她像普通妇人一样,现在说不得至少是要胖一圈的。
    中年发福这一点可不是开玩笑的。
    刘一夫对着她,累了一天又睡了一夜。感觉就像是一场梦一样。
    门外。
    孙春绮早不见了。
    在刘一夫真的则个时,她就走了。
    她又不是变态,岂会一直留着听墙根。
    到了后来是刘一夫自己控制不住自己,有些索需过度了。
    是以现在的刘一夫竟然感到有些……身子发虚。
    锦氏人在被中,她一身狼籍,不好露出身子,只伸出手,扯了床头的一根绳子。那绳子扯着了一只铃,铃声一响,不旋即,就有一队仆妇鱼贯而入。
    “相公且先自便吧。”
    锦氏人在被中说道。
    刘一夫在第一个人手里的盆取毛巾擦拭了身体。
    用第二个人手里的茶水漱口。
    在第三个人手上的水具用盐洗漱口牙。
    在第四人手中取茶漱口。
    在第五人手中拿过了衣衫,新的衣衫。
    一套青色素布的男衫。
    的确是锦氏的品味。
    比之刘一夫的品味高多了。
    不得不承认,有时女子的衣品比男子是要强得多的。所以很多时候有一个女子在男人外表会显得比较体面。
    刘一夫走了。
    他出了院门。
    打门却是一个人。
    刘一夫一看就知道——不好。
    那是锦氏的女儿,锦天的妹妹。
    锦葵。
    这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女孩。
    锦葵其实只是一个几岁的孩子,但已经是一个熊孩子了,自私自利的狠,偏偏锦天对这个妹妹极宠,可见她其实在家里也是极受宠的。
    未想她竟然在此。
    刘一夫忙是想避开此女。
    但锦葵主动跑向刘一夫。
    刘一夫一时间没把握住。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跳着离开,还是把她推倒,毕竟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至于要较真儿么。他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闹,太不像话了。
    就是这么一犹豫的功夫。
    锦葵噗地插了刘一夫一刀。
    在他的腹部。
    还好。
    这个位置,不会致命。
    但这不是锦葵手下留情。
    而是锦葵是个小短腿的女孩,恰好是攻击到此处。她再高一点,就能扎刘一夫的胸了。
    “你这孩子!”
    锦氏不知什么时候竟也出来了。
    她换加青布素裙。虽然素净,但端庄得体,一副当家主母的模样。
    虽然武功不是很行,但她身法还是不错的,脚掌在地上一转,整个人已经如离弦之箭般射出。
    锦葵大叫:“不道德!我恨你们!”
    她掉头就跑。
    此女虽小,却天性自私,更是个敢言敢行之人,她竟是敢于出手,现在更是向刘一夫出手。这一刀插的,差一点就要了刘一夫的命。
    “她太聪明了,我已经引开她了,没想到她还是摸了过来,知道了这事儿。你没事吧,我回头会和她好好说说的。”
    锦氏有些不好意思。
    她已经尽力了。
    奈何锦葵就是个小魔星,管不住,打也不行。纵是她自己小心翼翼,也仍然让锦葵摸黑过来了。
    这个小魔星,贼精,她很快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顿时气得要爆炸了。但当时刘一夫还没出来,她也不好闯进去,就抓了把刀在外等。
    当刘一夫出来,她立刻认定这是欺负自家的坏蛋,毫不犹豫的就冲上来一刀。
    发生这事,真是让人尴尬。
    “算了,我也没死掉,你回去和她好好说说吧。告诉她,没下次了。”
    刘一夫原本带有温情的脸变色了。
    他运转工字伏虎功,收缩了伤口周边的肌肉,挟住了伤口止住了血。这门工字伏虎功让他对身体的掌握更上层楼。
    现在的他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缩骨功这样的功夫,原因就是他对身体的掌握增强了。
    锦氏原本想说什么,终是没有说出来。
    纵是她智计万千,奇谋百出,面对此情此景,也是徒呼奈何。在讨好刘一夫之余,她还要安抚住锦葵,这两样,她无法两全其美,只能选择先安抚锦葵。
    好在她知道,刘一夫这样的人,纵被锦葵捅了,也决计要不了他的命。
    不然他就不是脸色难看了,而是要直接翻脸。
    精通情商的锦氏早早打听了儿子身边人的情报。
    她知道张小乙是个喜欢揽事儿的小老大,虽说脑子有点问题,执念比较重,但行动力强,和她儿子的性格可以形成互补。
    唯有这个刘一夫,不显山不露水,暗藏机峰,城府极深。而且这个人的性情比较凉薄,不要看别的,只究其一点,他是一个降术师。干这一行的,没有天真蠢和傻白甜,都是比较极致的精致利己主义者。
    刘一夫能原谅锦葵捅了他一刀。
    这是因为他才和锦氏从榻上下来。
    并且两人玩得还挺好,兴致很足。
    所以刘一夫才隐忍下来没有发作。
    但这样的事再来一遍,什么恩情都会没了。
    到那时就仅剩下公事公办四个字了。
    那样的话她这副身子就赔得不值得了。
    不提锦氏要如何教育熊孩子。
    刘一夫原本大好的心情,全给这一刀子给捅没了。
    他意兴阑珊,脚下软绵绵地回家。
    到了门口,犹豫一下,少有的施展起初有成效的轻功,蹿上了张小乙的房楼。
    张小乙正在练功。
    精赤着上身。
    虽然坐那不动,但心火如焚,在心火煎熬下,一身白赤的精肉表皮冒油也似的出了一层的汗。就像在皮肤上抹了一层老猪油。
    刘一夫上来,他差点以为是锦天。
    但一想不对。
    他和锦天住一块儿,两人不是兄弟胜似兄弟,因为太过熟悉所以对彼此反而十分的了解。他知道,最近锦天心魂都给杨大小姐迷住了。
    一天到晚的,尽跟那妞屁股后面找查千多年前,关于仁王的资料。
    张小乙算明白了,这位锦爷,算是陷进去了。
    倒也是不稀奇。
    锦天心中最敬佩最崇拜最渴望的,不是他父亲,而是他母亲锦氏。
    所以他找对象打心眼里是奔他母亲模子去的。
    可是,天可怜见啊。
    像锦氏这样的女人世上又能有多少呢?
    好在上天给出了杨大小姐。
    她拥有锦氏一样大家族的出身。
    又有大家族制度下的精英教育。
    能力方面也是杰出的,不输于人。
    至于小脸蛋子就更别说了,那就是一个字,漂亮。
    锦天被迷,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张小乙想想也就接受了。
    能怎么办?
    反对的话兄弟都没得做了。
    再说杨大小姐真不错。
    你找别人还不如她呢。
    只是这下很多时间里这宅中可就只剩下张小乙自己一个人了。
    他一发闷,干脆练功。
    好在知本论虽然对他作用不能说逆天,但不是没有。
    他终究是感觉到自己武学的桎梏松动了,瓶颈一松,他就感到了进步,这比啥都要让他激动,高兴。
    这不,就练上了。
    一收功,一眼眼,来的人不是锦天,而是刘一夫。
    虽未想到是刘一夫,但二人关系已经十分铁了,哪怕刘一夫来他这儿次数并不多,他也不以为意,反而笑呵呵地说:“今儿怎么这么早来了?”
    可不是,一大早来的。
    刘一夫坐下道:“别废话了,给我找点儿子药,金疮药。”
    张小乙还纳闷了呢。
    这刘一夫手头上的药岂不是比他的要好得多?是以他早不给自己备金疮药了,要用一般都是从刘一夫那儿弄。自己手头的,都是从前旧的,好在还在有效期内。
    原以为是要最后扔了的,没想到还能派上用场。
    只是吧,这刘一夫怎么了,需要用这玩意儿。
    转念一想,明白了。
    刘一夫也是怕了家里那多出来的一群莺莺燕燕啊。
    其实也不是真怕什么。
    只是男人,有时最怕的就是女人吵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