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小知青她回城了(34)
作者:树元   狐狸精的快穿之旅最新章节     
    冤枉!
    顾宇当即吓出一身冷汗,顾不上喊冤,他一手固定小知青的头,一手将食指抵在她的嘴上。
    “茶茶,乖,别咬自己,来,你咬我,咬我!”
    做完这些,他才冷静下来,原来昨晚小知青没睡着,而且还误会自己了。
    事关清白,顾宇也不想着要藏着掖着了,什么事都没他的小知青重要。
    “还记得郭桃花被捉、奸的事吗?是我让刘赖子做的。对不起,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我留下刘赖子的一条命。”
    “不过,我掰折他一只手,废掉他一条腿,打断他的两根肋骨,也将他踢出局。
    “往后,他的日子不会好过的。”
    那些企图伤害或者伤害过你的人,我怎能轻易放过?
    “至于昨晚,我是去找王麻子的媳妇邓洁,我正计划揭发他和他身后的势、力,而邓洁就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其实,他早在几年前就联系上邓洁,就是为等这一天。
    “我没想到你会想这么多,甚至还误会、误会我偷、偷……”
    后面的话顾宇实在说不出口,他觉得,这罪名他实在担当不起。
    “我想说,如果有一天我辜负你,不用你动手,我自己就先了结我自己!”
    小知青,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顾宇说的报复,果然没过几天,镇上就发生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镇上的大恶人倒了。
    贪污赃,
    枉顾法,
    害同仁,
    欺平民,
    害妇女,
    刮脂膏
    等等一系列的恶行,最终数罪一起,判死。
    财产如数充,
    一家划成坏,
    放至疆边劳。
    最主要的是,这个大恶人正是王麻子的大哥的岳家。
    拔萝卜带泥,王麻子的大哥也不是什么好鸟。
    他可干过不少伤天害理的事,这回被一水儿的拉出来,一个毙是既定的结局。
    至于王麻子,没了后台,失了靠山,同样心黑得没边儿的畜生,等待他的又是什么呢?
    消息传到王家村的时候,村民们皆奔走相告,高声喝彩,只差没举杯同庆。
    至于大队长王麻子家,最先遭殃的是他三个儿子。
    王大富被队里给赶回来,不说之前暂代的大队长一职,就连自己的计分员工作都被撸了。
    王大贵捂着一只没手掌的断臂,痛苦的在地上哀嚎。
    他今天去偷村里一对母子的老母鸡,失手将那位老母亲推倒,撞得是头破血流。
    人家儿子是个大孝子,冲进厨房举出一把大菜刀,一挥,一闪银光过后划出一条血线,王大贵的手掌应声而落,滚在地上沾了满满的尘土。
    男人带着复仇后的痛快,眼睛涨红,眼中带泪,“苍天有眼!这回,再没人能保你们了!老子再不受这气了!”
    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就逮着他家的老母鸡偷,一年如此,年年如此,他家的鸡就没过过一个整年。
    他老娘因着这事差点没哭瞎了眼,他自己因着大队长一家的淫威也是敢怒不敢言,如今,他要站起来!
    当一种声音被压下去的时候,它终将以一种无声胜有声的方式爆发。
    男人越想越气,越想越难受,当即又要挥刀砍去,若不是旁人拉住,只怕得出人命。
    “小高,别冲动,为这人渣拼命,不值当啊!不值当的!快些看看你老娘,瞧着伤得不轻哩!”
    王大贵终究没保住他的手,哪怕医术高明的李长青也束手无策,莫说他还没那本事,就算有,他也不会给他治。
    有的人的手啊,它可以辛勤劳动,可以白手起家,可以给生活带来保障。
    而王大贵的手却是偷鸡摸狗,欺压百姓,这样一只手,留着它过年吗?
    过年吃老母亲它不香吗?
    这边,王大志也没讨着好,他被镇上学校退回来了,风光还没几天,他就被打回原形。
    不,甚至是更惨,因为村里的小学他也回不去了。
    王大志失魂落魄的走着,突然,从草丛里冲出一个人影,挡在他的前面。
    “王大志,你也有今天!报应!报应!哈哈哈……”
    来人疯疯癫癫,蓬头垢面,浑身充满了血腥味,可王大志还是一眼认出了她。
    “周曼!”
    此刻,周曼的大笑声是那么的刺耳,听到王大志的耳朵里,他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笑话他,所有的人都看不起他!
    他们都在落井下石,墙倒众人推吗?
    现在,就连这个曾经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女人。
    曾经被他压在身下为所欲为的女人,也来嘲笑他?
    “怎么?你也是来看我的笑话的吗?”
    “贱、人!老子就算落魄了,可是,你又能拿老子怎样?”
    “来啊!你咬我啊!你杀了老子啊!”
    似是找到了发泄口,王大志瞪着双眼,疯子一般的叫骂。
    “哈哈哈!还大城市来的呢?还文化知青呢?还瞧不起俺们农村汉子哩!到头来还不是被老子给破了?跟只破鞋子似的被老子随意丢弃?”
    “就为了个教师名额,就为了少干点活,就为了过得轻松些,你他娘的还不是洗刷得干干净净的送上门给老子弄?”
    “在老子那红木大床上,在俺家柴房里,在没人的后山坡,哦!还有一次在河里,那水波荡漾的哟?”
    “怎么样?被俺这个浑身泥巴味儿的男人压着,被老子这张从不刷牙的臭嘴拱着,感觉如何?
    “俺瞧着你可喜欢的紧哩!”
    “嘤嘤的叫,呜呜的唤!队里杀母猪也就这样了!”
    王大志几乎是口不择言,什么话难听专捡什么说,完全没看到周曼眼中的疯狂。
    周曼手里提着个竹编的篮子,里面似乎装着什么东西,很沉重。
    她浑身颤抖,不知是无法接受这样的辱骂还是其他。
    最后,周曼深吸一口气。
    是真的呼吸都会痛啊。
    只听她声音沙哑的说着什么,那声音好似从远处传来,带着无尽的凄凉。
    “是,我下、贱,我无耻,我无知,我贪婪,我恶毒!”
    “我啊,我不是人,我不是个好女人,更不是一个好……”
    “我知道的,事到如今,我该为这样可悲可恨的自己付出代价!我咎由自取!我活该!我认命!”
    “可是,你呢?”
    “你啊!你也要遭受报应的不是吗?苍天饶过谁?……”
    “王大志,看看吧!看看吧!这都是你造下的孽!”
    伴随着一声声的忏悔,一声声控诉,周曼将手中的竹篮塞到王大志怀中。
    王大志惯性的接住。
    就是村里农家汉子编制的一个普普通通的篮子,上面盖着块布。
    明明很轻的东西,可王大志却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无法形容,仿佛要将他窒息。
    他缓缓的抬起一只手,一点一点的揭开布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束乡间随处可见的野花。
    花分明是白色的,可是上面却染着红,一滴一滴的红洒在花瓣上,凄迷无比。
    再往上看去。
    “啊!……”
    王大志尖叫一声,差点没把手中的篮子丢出去,被对面的周曼制止住。
    周曼按住他的手,视线落在篮子里的一团骨血,歇斯底里着。
    “你看啊!睁大眼睛看看啊!这就是你的骨肉!”
    “是个成型的男娃呢!五个多月了,有手有脚了,头发乌黑茂盛,嘴巴小小的,也不知道眼睛大不大?黑不黑?亮不亮?”
    “因为啊!他根本来不及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个世界,就急着出来了!”
    “是!是我把他打下来的,我喝了药,硬生生的把他生下来的,顺着一滩滩的血路就这么下来了。”
    “那么小一个,跟包谷米似的,他还没来得及长大啊……”
    到现在,王大志终于明白 ,他有儿子了。
    可是,这个儿子才五个月就被周曼给催生了下来。
    他的儿子,不,他的儿子没了。
    “你怀孕了?五个月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你杀了我儿子!你个贱、人!贱、人!”
    王大志疯了一般,一手护住篮子,另一手揪住周曼的头发,脚胡乱的重重的踢着。
    周曼也不反抗,任由王大志一脚一脚的踢,她头发一撮撮的掉。
    “是!是你的儿子,可是,我为什么要给你生儿子?你这个畜生也配有儿子!”
    “我杀了他,他身上流着你这个畜生的血!……”
    周曼的语气中有着无尽的恨意,那眼神,似乎要将人生吞活剥了。
    “可是,我后悔了,我后悔了啊!”
    “他身上也同样流有我的血啊!”
    “这五个月来,我每天担心受怕,我干活的时候都下意识的少干点,做轻松的,我怕伤着他。”
    “吃饭的时候没皮没脸的和其他人抢吃食,哪怕是多喝一口汤我都高兴,因为我怕饿着他。”
    “我躲着人,一遍又一遍的摸他,给他哼唱歌谣。”
    “我最近也不惹事,更不挑事了,我会安安静静的坐下来,拆了自己的旧衣服,给他剪尿戒子,把好容易存下来的布料给他缝新衣裳……”
    周曼回想着这五个多月的点点滴滴。
    她发现,尽管那段时间, 她一直在犹豫,一直在害怕,可也是幸福的。
    她甚至开始憧憬,憧憬未来。
    “可是,我却在今天扼杀了他,他不该来的,他不该有你这样的父亲,更不愿有我这样的母亲!”
    她好恨啊!最恨这么冷血无情的自己。
    “对不起!对不起!呜呜呜……”
    “孩子,如果有来生,你不要再托生在我肚子里了,因为我不配啊!不配……”
    周曼脸上滚落下来什么,是泪,悔恨的泪。
    她额上流着什么,是血,被男人毒打的疼痛。
    “你这个疯女人!疯了!疯了!我要杀了你替我儿子报仇!”
    “去死?去死……”
    王大志更加下死手的打周曼,借以发泄自己心中的怒火。
    但他的另一只手,始终抱紧那个篮子,抱得牢牢的。
    他的那处不行了,这会是他的第一个孩子,也会是唯一的一个孩子。
    然而,这个孩子却在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不,他甚至都没来得及睁开眼睛。
    没了,没了,什么都没了。
    工作没了,孩子没了,他的人生也毁了,毁得彻彻底底。
    “大富,大贵,大志,这几个名字起得,他、妈的就是一个笑话!”
    “笑话啊笑话!哈哈哈……”
    后来,傍晚的时候,听说后山有一块地起火了。
    那一片火光冲天,等人们赶过去的时候,只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和一个疯疯癫癫的男人扭打在一块。
    众人还未来得及拉架,那两人就抱着一个篮子,双双冲进火海。
    “烧吧烧吧!死了一了百了……”
    “报应啊报应!报应哈哈哈……”
    听着声音,大伙儿才分辨出来是周知青和王大志。
    由于火势太大,没人敢上去救人。
    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一片烧成灰烬。
    “造孽哟造孽哟……”
    有年纪大点的看不得这场景,不忍的背过身去。
    天空中忽然下起小雨,雨势逐渐加大,也浇灭这场大火。
    它似乎在为谁哭泣,好像因什么而悲鸣。
    大雨中,村支书刘丰收用力抹一把脸上的雨水,沉重道:“二狗子,你去村里通知王家人,知青点?知青点也去一趟。”
    “胆小的就赶紧回家去,家里有小孩的也拘着点,别到处乱跑,哪里人多往哪儿凑。”
    “这、这不是热闹,离远着些。”
    “其他的,来几个阳气足点的汉子,跟我一起进去。”
    “就这么放任着也不是个事儿,好歹一个村的,就权当送他们一程……”
    在场的,除开年纪大的和妇女同志,基本都进去了,顾宇也在其中。
    等大家将两人抬出的时候,已分不清谁是谁,只有黑漆漆的两团靠在一起,中间还紧紧的抱着一小团什么。
    一时间,大家皆不发一语。
    王家作恶多端,王大志以这种惨烈的方式死去,终究逃不过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可怜周知青,花一样的年纪,偏偏走错路。
    其实,之前看见周曼老往王家跑,村民们多少已经看出点苗头来。
    但这是她个人的选择,他人无法置喙。
    如今,她纵身火海,亦是她自己的选择。
    人死如灯灭,死者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