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离开
作者:叹号   东北往事之九零风云最新章节     
    经历三次生死的我早已忘记冲动为何物。
    挂断电话,我坐在花坛边,拨通电话。
    片刻,我爸的声音响起:
    “小文。”
    “爸,我不想结婚了,您会生气吗。”
    我爸沉默片刻,笑回道:
    “不会,我也觉着你不该结婚。”
    “为啥?”
    “因为一个男人为了偿还一个女人而结婚,对那个女人不公平,对自己也不公平。”
    我攥着手中的狗尾巴草,继续问道:
    “爸,那你愿意跟我去南方吗,咱爷仨一起过日子。”
    “我就不去了。”
    “为啥?”
    “因为这有我要等的人。”
    “值吗。”
    “我该问你。”
    “值。”
    “那就值。”
    ......
    下午一点,省城火车站。
    人潮涌动,我和江天站在进站口的门柱前,相视一笑。
    他塞给我根烟,又自己点上一根,深吸一口,不舍的笑道:
    “啥时候回来。”
    “可能不回来了。”
    “决定了?”
    我望着蔚蓝的天空,点点头。
    他没有再劝,只是将手中的两张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塞到我手中,笑道:
    “一张你的,一张林佳的,卡里有二十万,哥们的私房钱。
    我知道你的性格,但出门在外,应应急啥的。”
    我没有拒绝,将卡揣进衣兜,笑道:
    “我走了,别忘帮我照顾照顾李白这几个不省心的货。”
    “放心。”
    音落,我俩谁都没有再开口,只是默默的抽着烟。
    一根烟燃尽,我将烟头踩灭,摆了摆手,洒脱笑道:
    “走了!”
    “文哥!”
    我脚步一顿,回头笑道:
    “咋了?”
    江天沉默许久,犹豫说道:
    “我好像知道是谁在暗中帮你了。”
    “我也知道了。”
    “所以,你还是要走吗。”
    “得走。”
    “有事给哥们来个电话。”
    “一定!”
    ......
    伴着火车的鸣笛音响起,我坐在窗前,望着逐渐远去的城市,内心百感交集。
    从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地位,又不辞而别。
    说不遗憾是假的。
    可能这就是人生吧。
    它就像蜿蜒曲折又没有尽头的铁轨一般。
    通往何处,又何时转弯,看似没有定数,其实早已命中注定。
    其实回头想想有时觉的挺好笑的。
    我曾跟两个女人差点迈入婚姻的殿堂。
    可偏偏这两次却都无疾而终。
    其实扪心自问,我真的不爱周锦俞吗?
    爱,当然爱。
    那一枪,这四年的感情,就算是块石头,都应该被捂热了。
    我也不例外。
    不然我不会乘坐慢如蜗牛的火车。
    我也是人,大起大落虽常伴我的人生。
    但要想从一段感情中彻底脱离,我需要时间的沉淀。
    我想当列车停下的那一刻,我应该会是全新的我,一个为爱而活的我。
    这是对林佳的负责,也是对人生的负责。
    “帅哥!”
    正当我望着窗外怔怔出神时,一道清脆悦耳的声音在我对面响起。
    我收回目光,看向对面穿着一件白色t恤,面容姣好,活力四射的女孩儿,平静问道:
    “你是在叫我吗?”
    “对呀!”
    她朝气蓬勃的语气到令我沉重的心情舒缓不少。
    其实论年纪,刚到三十的我和这个女孩可能差不了几岁。
    但由于经历的不同,使我的心态老成许多,也暮气许多。
    我都忘了究竟有多久,我没像她这般发自内心,无忧无虑的笑过了。
    “有事儿吗?”
    她扬了扬手机,有些羞涩的笑道:
    “帅哥,方便加个qq嘛?”
    “加qq?”
    我微微一愣,有些不解道:
    “qq是啥?”
    女孩瞥了眼我手中的摩托罗拉v3手机,嘟着嘴不满道:
    “帅哥,不加就不加,干嘛找这种蹩脚的理由搪塞我?”
    “就是,现在的年轻人还有不知道qq的?”
    她身旁穿着同样靓丽的女孩儿跟着附和道。
    我无奈的笑了笑,本想解释一番,可话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我咋说?
    总不能说我被人崩了一枪,当了四年的植物人,啥都不知道?
    这事我自己说都觉着挺离谱,更别提这些普通人了。
    女孩儿见我如此的不解风情,傲娇的扭过身子,生起了闷气。
    她的同伴见状将双手环抱在胸前,颇为不忿道:
    “看你拽的那样,你不会以为自己是沈从文吧?”
    音落,我甚至分不清她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只能失笑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火车南行,一路上,我不停的从别人的口中听到关于我的故事。
    在故事中,我简直是正义的化身,人间的典范,乱世的枭雄。
    他们选择性的忽视刀光剑影,只保留了我光辉成功的一面。
    他们在羡慕我,我也在羡慕他们。
    如果时光能倒流,我宁愿做个普通人,平平淡淡的活着。
    没有血雨腥风,有的只是茶米油盐,相夫教子。
    深夜,原本喧闹的车厢响起连绵起伏的呼噜声。
    我则拄着下巴,静静的望着天边的月牙,不知在想些什么。
    忽然,过道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再然后,两个鬼鬼祟祟的小偷当着我的面,拿着一把小刀,竟明目张胆的开始划割对面女孩儿的书包。
    见我目光异样,望风的小偷甚至还不忘冲我扬了扬手中闪着寒光的小刀,其威胁意味不言而喻。
    我本不想多管闲事,毕竟女孩二人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但想来她俩长途跋涉不买卧铺买硬座,家境应该不是很好。
    思索片刻,就当小偷快要得手时,我冲他俩摆了摆手。
    望风的小偷眉头一皱,附身凑到我面前,面露凶相道:
    “你踏马啥意思?”
    我拿起钱包,从里面抽出几张蓝钞,递给小偷,低声说道:
    “都不容易,这些钱就当你哥俩的辛苦费,中不?”
    小偷被我的行为弄的一脸懵逼,待回过神来,他接过钞票,满意笑道:
    “你小子有点意思,行,给你个面子。”
    “谢了。”
    “超子,走。”
    ......
    深夜,省城,文锦大厦内。
    “还没找到?”
    “周总,整个省城都掀翻了,没找到......”
    周锦俞闻言眸光寒意更盛,一把拿起桌上的水晶烟灰缸,猛的砸向吴勇的脑袋!
    嘭的一声,吴勇的额头被砸的血如泉涌,但他一声没敢吭。
    周锦俞紧攥拳头,声如寒霜道:
    “周日之前找不到从文,你就不用活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