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一代奇女子,交个朋友!
作者:额是大帅笔   四合院:娶秦淮茹,我摆烂就变强最新章节     
    静静的大概让牧春花看了一分钟,吴有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我脸上有花吗?”
    “~~~”
    牧春花先是一愣,随即俏脸儿刹那间就染上一层红霞,再也不复先前那端庄冷静之态。
    她抿了抿嘴,飞快挪开目光,又伸手捋了下耳边垂落下来的碎发。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没有吭声。
    吴有德就笑呵呵的问道:“春花,既然你现在已经从严家搬出来了,那你住哪里?
    你不要误会,我是觉得这制衣厂有些偏,如果住的比较远的话,天天来回上班比较麻烦。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有个孩子吧?
    孩子呢?是留在严家了吗?”
    这就属于是明知故问了,别说牧春花愿不愿意,就算她愿意把孩子留在严家,那严振声还不同意嘞!
    严振声起初之所以愿意养这个孩子,完全是看在牧春花的面子上,想安牧春花的心,这才充当一个宽容大度的好男人形象!
    可现在,两人都已经完全闹翻了,眼下更是已经离婚,分道扬镳!
    那严振声还留下这个孩子干嘛?
    又不是他的种!
    吃饱了撑的,还是脑子有泡?
    这世界上不存在这种圣人!
    吴有德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给自己塑造一个知心体贴的暖男形象,以此来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
    果然,
    听到他这个问题,牧春花眼神闪烁了一下,抿着嘴唇,脸上神情顿时变得有些落寞。
    她轻轻吸了口气,微笑道:“没有,孩子我自己带着呢。”
    “啊?”
    吴有德愕然,惊讶道:“你自己带着?孩子还小着呢吧?”
    说着,
    他转头四处打量,似乎是想看看牧春花把孩子放哪了。
    牧春花又笑了下,说道:“四岁多了,我让他在家待着呢。”
    “才四岁?你不会是让他自己在家吧?”
    吴有德继续演,心里不禁有些同情这个小伙子。
    牧春花点头,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儿,也习惯了,家里留的有吃的,饿了他自己会吃。”
    “……”
    一个四岁多的小娃娃,自己一人给家呆着,还是寒冬腊月的。
    吴有德很想看看这孩子,到底是多么的顽强。
    他皱起眉头,沉声道:“春花,这我就不得不说你了,孩子这么小,你也放心留他一个人在家?
    万一跑出去丢了可咋办?
    这大冷天的,你就算给他留了吃的,要不了一个钟头就冻得硬邦邦没法吃了。
    孩子多遭罪啊!
    唉……”
    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吧,你现在住哪儿?带我去看看。”
    ???
    牧春花脸色有些古怪,目光上下一阵打量。
    注意到她的眼神,吴有德知道对方肯定在揣测自己的意图,眼前这个女人,别看她长的楚楚动人,但却绝不是一个小女子。
    她人生经历之丰富,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绝大多数男人都望尘莫及!
    一,她够美,风情好,气质佳!
    先是在六国饭店当服务员,由于姿色出众引起大佬军官吴友仁的觊觎,以及严振声的仰慕。
    严振声也就罢了,一个酱菜铺小老板而已。
    可吴友仁却不是一般人,这是负责来接收京城的大佬,手下兵马众多,有枪有炮。
    这种人见的女人能少了?
    可他见到牧春花,第一眼就被其征服了,一见钟情,发誓此生要得到她。
    由此可见,牧春花美艳动人之程度……
    ……
    二,她够孝顺!
    为了给老爹治病,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愿意嫁给严振声当二房做妾。
    这一点就更难能可贵了,
    她长的那么漂亮,还是黄花大闺女,想娶她的人数不胜数,但为了老爹,她愿意给人做妾。
    牺牲自己的一切,只为了救老爹。
    这种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至孝至顺,能做到的人,真是凤毛麟角。
    对比一下贾东旭之流,自可见高低。
    ……
    三,她够义气,有良心!
    得知牧春花嫁给严振声,吴友仁一怒之下直接派兵将严振声给抓了,关入大牢。
    为了救严振声,她牺牲自己的清白之躯,委身于吴友仁,只求能换来严振声一条命。
    因为当初严振声给了她钱,救了她爹。
    这是恩,她要报答!
    世间是施恩图报的人很多;施恩不图报的人也有;最多的还是忘恩负义之人。
    这种人多如牛毛,如过江之鲫!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初的感激感动就会渐渐磨灭,最后再被有意的给遗忘……
    当然,也有知恩报恩之人,这种人也有不少。
    并非天下都是白眼狼。
    可这种人虽然不少,但报恩也看程度,看情况。
    抬手就报,能力范围内就报,尽力就报,基本上也就是这些情况了。
    比如你当初借我一百块,如今我还你一百五十块,甚至还你二百块。
    这都可以。
    但如果你当初借我一百块,现在你要我的命?
    抱歉,给不了!
    我命只有一条,凭啥给你?
    爱莫能助,敬请谅解。
    脾气暴躁点的,还会再骂一句:滚你妈的,我先弄死你信不信?
    当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让牧春花嫁给吴友仁,这也不是要她的命。
    但这可是四五十年代啊,大街上夫妻俩都不能手拉手的年代。
    在这个年代,女子名节大于天!
    名节对于女子来说,这是比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后世就不提了,懂的都懂……
    牧春花为了报严振声当初掏钱给她爹看病的恩情,就从了吴友仁,牺牲了自己的名节,自己的清白之躯。
    ……
    四,她性烈如火,有勇、有谋、有胆量!
    有多勇?
    敢杀人!!
    老爹被佟麻子家狗咬了,还又被佟麻子家丁给痛殴了一顿,回到家后气急攻心,一命呜呼。
    牧春花着急忙慌跑到家,却没见到老爹最后一面。
    为了给爹报仇,她改头换面乔装打扮进入佟家当下人,想借机杀了佟麻子为父报仇!
    下药、打闷棍、偷枪、拿刀杀人。
    啥都干过!
    不过最后刀是拿到了,但人却没有杀成,因为她怀孕了,又淋了雨,身体虚弱直接晕倒。
    但通过此事,足以看出来她性子有多么烈。
    你杀我爹,我就杀你。
    我杀不了你,我想尽一切办法,也要杀了你。
    我是女的咋了?
    报仇这件事,不分男女。
    没杀过人?
    不怕,怕也要杀。
    就是这么的烈,有胆!
    ……
    五,她够狠!
    得知竟然怀了吴友仁这个王八蛋的孽种,
    她用力捶打肚子、用肚子撞墙、绝食、和护士求情买麝香和红花……
    哪怕是死,也不要肚里这个孩子!
    性烈如火之外,她是真的狠。
    六,她懂得委曲求全,理智冷静!
    当她明白自己摆脱不了吴友仁时,就假装顺从。
    开始和吴友仁三太太交好,处朋友,在吴家也快乐的住了下来,暗中却是在找机会。
    最终利用大太太、二太太还有自己肚里的孩子,说动了三太太,被三太太给放走了。
    一般人,谁能做到?
    恐怕要么直接自杀;要么直接堕落,选择接受。
    不会有第三种结果。
    七,她性格坚韧,有毅力。
    逃出吴家,为了活下去,也为了不被抓到。
    她竟然去黑市上贩卖烟土!
    这就更牛逼了。
    黑市上都是什么人?
    那里三教九流、牛鬼蛇神、地痞无赖什么人都有,到处都充斥着暴力、斗争、掠夺、鲜血。
    可她一个女人,竟然在黑市上立足了,也站稳了。
    可想而知她遇到了多少艰难困苦,受到了多少欺凌压迫,没有一个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意志,是断然做不到这一步的。
    ……
    一个女人,
    能做到这些,已经不能说是不容易,而是令人难以置信!
    耸人听闻!
    奇女子是也!!
    对于这样的女人,吴有德自然没指望仅凭三两句话,就让对方乖乖听自己的话,或者是跟着自己的节奏走。
    那不可能,如果是那样,牧春花也就干不出以前那些事了。
    看到牧春花打量自己,
    吴有德就坦然道:“既然你已经离婚,那我自然相信你是诚心想留在制衣厂,我觉得陈厂长肯定欢迎!
    这厂这么大,我觉得如果你住的比较远的话,
    尤其是你还带个孩子,回头我给陈厂长说说,看看能不能在厂里给你安排个地方,这样你也方便一些,多少还能照顾一下孩子。”
    闻言,
    牧春花这才释然,明白了吴有德的想法。
    她顿时就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笑着说道:“吴主任,不敢麻烦您太多,您让帮我留在制衣厂,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嗳,不必客气。”
    吴有德一摆手,笑呵呵道:“春花这你就太见外了,咱们现在也算是朋友了吧?那还叫什么吴主任啊?
    太生分!
    你叫我名字就成,你要是还这么客气,不拿我当朋友,那我现在转头就走!”
    说完,他就作势要走。
    牧春花无奈,心里却也有些感动。
    人在落难之时,对于伸手帮助自己的人,总会容易心生感激。
    牧春花抿嘴笑了起来,想了下,温声道:“那我就叫你……有德吧?”
    直接叫名字,显得有点不尊重。
    也只能如此。
    吴有德立刻回身,大笑道:“哈哈,随便随便,叫啥都成!
    名字不就是用来叫的嘛?”
    看他如此随和,牧春花心里也挺高兴,就点头说好。
    称呼这么一换,两人都感觉彼此间的生疏感没了,距离拉近了不少。
    吴有德就抬手看了下表,已经下午三点多。
    他就说道:“都这个时候了,你去厂里也干了多少活。
    走吧,让我看看你住哪。
    不行的话,等会儿我正好帮你搬过来。”
    这次,
    牧春花倒是没有拒绝,爽快点头,微笑道:“好!”
    吴有德乐了,“你跟我来。”
    他转身朝着还等在那里的小汽车走去。
    ……